阅读理解 | 玛丽苏

唉我最近在读伦河玫瑰的《前男友》,因为剧情设定是我的菜才读了一下,结果被雷的外焦里嫩。这个作者让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认识的一个网友,她自称自己在哈佛上学,男友是拥有法国古堡的伯爵,她还极其爱在中国人堆里飙英文,可语法错误连当时只是个初中生的我都不忍直视……

这个作者不仅文笔尴尬,还有一种类似郭敬明般对富贵人生的执念。她笔下的受是旅居瑞士的著名建筑师,年仅30就坐拥自己的事务所,虽然在此之前他只是清华的一个胖屌丝,但凭着对梦想的不懈追求终于白手起家,走上人生巅峰。

而攻则是北大校草,不仅相貌出众,还系出名门,精通N种外语,甚至还会开飞机。

受的后爹也是个极其玛丽苏的梦幻形象——你不知道他是做哪个领域的但就是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富豪,阔到什么地步呢?住家是个在北京郊区依山傍水的别墅,注意,此别墅非一般三层小楼,据作者所言,这可是个庄园。而后爹并不是脑满肠肥的油腻大叔,虽然年过半百,依旧风度翩翩,重点是,还对受他妈妈——一五十多岁的外地平民大妈——一往情深,忠贞不二。

男主的朋友们也都是打斗地主按一亿飘十亿的土豪。其中有一幕我印象很深刻——一帮二代坐在一起就攻的八卦打赌,有一位参赌人员一出手就惊为天人,只见他从兜里掏出一大把金灿灿的房门钥匙,大手一挥表示,一旦赌输了,这堆房子任君挑选。随身嘀里嘟噜搋一把钥匙,也真是不辞辛苦。这位阔少的副业估计是房屋中介导购吧。

刚刚读到受回忆起在国外交往的前男友的章节,我是真真读不下去了。因为就连这俩龙套老外的名字都是那么的贵气逼人——charles and albert!

我真是无话可说,这恐怕就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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